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卡奴賴帳有理? 「這是國家欠我的」 

2006-04-06 03:56/記者 呂郁青   

 


 

在台北市區一棟大樓裡,晚上11時了仍是燈火通明,銀行理債小組的員工正加班忙著接聽電話、處理協商案件,趙小柔(化名)今天恐怕又趕不及12時捷運末班車了,明天一早還得八點半就到公司。

南台灣的高雄市,玉婷的媽媽猛打電話希望親友再幫她介紹晚上兼職的工作,因為女兒玉婷的負債又來了。媽媽原先以為玉婷在百貨公司專櫃工作,月收入2.6萬元,住家裡不需負擔房租也不需給父母生活費,自己生活應該綽綽有餘。


但是玉婷愛逛各大百貨公司,服飾店、三溫暖、PUB還有KTV唱歌,常拿著信用卡就刷刷刷,媽媽已經數次拿出私房錢幫玉婷還債,但是才短短兩年,玉婷就又欠下160萬元卡債,是她收入的62倍,媽媽一聽到忍不住就哭了出來。


不論在銀行上班的人,或是卡債族的親友,正為了這些過度消費的卡債族想盡辦法、辛苦工作,他們都希望卡債族能站起來,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

一位小學校長因為舉債上百萬元投資台股失利,參加債務協商,理直氣壯地說:「這是國家欠我的!」,所以要銀行來給予免息,甚至本金打折的優惠,換個角度想,如果小學校長投資賺到了錢,他難道會感恩地說:「這是國家給我的,我要捐出來幫助弱勢族群。」?


李小姐先前貸款150萬元創業,因為創業失敗,銀行債務協商同意給予優惠,延長為80期繳款,不需付利息,每個月本金攤1.8萬元,她說,「我現在月收入2萬元,還不起1.8萬元」,乍聽之下很有道理,但是換個角度想,李小姐是不是決定創業時沒有做好風險管理,舉債過高?是不是也該為自己負些責任。


在一家中小企業當會計的王小姐,也很想創業,但是她本來是想先勒緊褲腰帶先存錢,存到200萬元後,再把100萬元拿出來當創業本金,這樣就算失敗,還有半年以上生活費做為緩衝期。


王小姐聽到李小姐可以零利率還錢,讓王小姐好心動,是不是也應該舉債來創業?反正失敗了,有銀行會扛債,如果不打折,就去金管會投訴。


創業有風險,但是一旦成功,比上班族賺的錢更多,成功的果實屬於創業人的,風險當然也是創業人必須事前評估的,不能失敗了就雙手一攤,教全民幫忙買單。


32歲的志明,一樣欠下百來萬元的債務,但是,他不是拿來買名牌,也不是舉債投資、創業,而是兩名年幼子女均罹患中度智能障礙,妻子因為照顧子女而無法工作,全家就靠志明每個月僅4萬元的收入過活,以總負債130萬元來說,志明債務與收入比為32.5倍。


志明說,政府協商機制免息,可以幫助他盡早脫離債務,一個月就可以幫志明省下2.16萬元的利息支出,志明申請協商時希望每個月繳款2萬元,六家債權銀行一致認為,志明是家有困境,子女還要就學、就醫,決定給予80期零息,每個月只需繳交16,250元本金。


經手志明案例的趙小柔觀察這幾個月來的債務協商,愈是家境有變故、需要資金的人,愈感謝協商機制給予免息的重生機會,但是那些過去刷卡買名牌的人,卻總是覺得別人欠他的,真讓她感到不解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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